脫硝氨站安全管理規定標準版本操作指導:該管理制度文件為日常單位或公司為保證的工作、生產能夠安全穩定地有效運轉而制定的,并由相關人員在辦理業務或操作時必須遵循的程序或步驟。,其中條款可根據自己現實基礎上調整,請仔細瀏覽后進行編輯與保存。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學習訓練,具備應有的安全操作知識,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及體檢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液氨罐區的工藝管線介質及流向,具備應有的安全防護知識和應急處理措施,卸車時嚴格執行《液氨卸車安全管理規定》。
3、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
4、按時對氨站巡檢,做好巡檢記錄,對可能出現的漏點及薄弱環節要重點盯防,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值長。
5、操作人員工作前,首先檢查應急救援、消防器材,報警器等是否完好靈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發電部。
6、操作人員時刻注意液氨儲罐的溫度及壓力,當儲罐溫度超過35℃時開啟儲罐頂部噴淋水及時降溫;當壓力超過0.1MPa時及時降溫處理或開啟系統閥門。
7、操作人員必須認真進行卸車操作,控制液氨儲罐存量不得超過總容積的70%。
8、對于運輸資質和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的運輸車輛有權拒絕卸車,夏季中午高溫時不得安排車輛卸車。
9、發電部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液氨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時組織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10、脫硝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發電部部長全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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