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水平,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進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建辦城〔2022〕17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6〕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海綿城市建設理念
1、準確把握海綿城市建設內涵。海綿城市建設應通過綜合措施,充分發揮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和緩釋作用,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的能力,實現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促進形成生態、安全、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
2、明確海綿城市建設主要目標。海綿城市建設是緩解城市內澇的重要舉措之一,能夠有效應對內澇防治設計重現期以內的強降雨,使城市在適應氣候變化、抵御暴雨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彈性”和“韌性”。
二、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實施路徑
3、堅持全域謀劃、系統施策。應在全面掌握城市水系演變基礎上,全域分析城市生態本底,為水留空間、留出路,實現城市水的自然循環。從“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進行綜合統籌,生態措施和工程措施融合應用,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新區以目標為導向,統籌規劃、強化管理,將海綿城市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老區以問題為導向,制定海綿城市建設系統化解決方案,確保實施效果。
4、堅持因地制宜、有序實施。應聚焦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因雨水導致的問題,以緩解城市內澇為重點,統籌兼顧削減雨水徑流污染,靈活選取“滲、滯、蓄、凈、用、排”等多種措施組合,增強雨水就地消納和滯蓄能力,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應結合城市更新行動,急緩有序、突出重點,優先解決積水內澇等對人民群眾生活生產影響大的問題,優先將建設項目安排在短板突出的老舊城區,向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傾斜。
三、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
5、項目全過程各環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應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落實到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包括土地出讓、立項審批、規劃審批、施工圖審、施工監管、竣工驗收及運營維護等各環節。海綿城市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6、制定實施計劃。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市、區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實施方案,統籌編制本區海綿城市年度項目建設計劃。項目安排要綜合考慮排水分區建設需求,側重提升排水分區總體徑流消納水平,確保干一片成一片。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各區海綿城市建設進行督導檢查。
7、嚴格項目審批。建設項目應嚴格落實國家及本市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政府類投資項目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目標、技術設施類型、規模、技術參數及相應的投資估算,在初步設計文件中明確項目海綿城市建設內容、主要材料和投資概算。社會投資類項目按照立項備案程序,應備案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和投資概算等。
8、做好專項設計。建設單位應組織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設計文件,包括項目海綿城市設計專篇、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圖紙等。專項設計文件應嚴格落實市、區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海綿城市雨水控制與利用工程設計規范》(DB29-296-2021)有關要求。在設計環節,應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設計納入方案設計審查,由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
9、嚴格圖紙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相關強制性標準對項目海綿城市設計專篇、施工圖設計圖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審查機構向建設單位出具審查合格書,合格書中應明確海綿城市設計內容審查結論;審查不合格的,審查機構向建設單位出具書面審查意見,說明不合格原因。建設單位確需對項目海綿城市施工圖設計圖紙變更的,應按規定重新進行施工圖審查,設計變更不得降低原設計海綿城市建設目標。
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按規定審查合格的,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區政務服務中心不予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加強海綿城市建設過程管理
10、強化施工管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加強施工管理,嚴格按圖施工,落實場地豎向要求,確保雨水匯水收水連續順暢。應加強地下管網、調蓄設施等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應自行全數檢查海綿設施,留存文字、圖片、影像資料,資料應內容真實、清晰明確。
11、加強質量監管。市、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海綿城市工程部分落實設計要求和施工質量情況進行抽查,對不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或質量不滿足工程建設標準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并作為不良記錄,記錄在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12、加強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組成驗收組(根據需要可邀請海綿城市專家參加驗收組),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驗收規范和強制性標準,對建設項目海綿城市設施建設情況進行專項驗收。市、區住房建設行政執法部門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13、做好檔案管理。建設項目海綿城市設施驗收資料應當單獨組卷歸檔,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含《天津市建設項目海綿城市設施驗收報告》。
五、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14、落實主體責任。區人民政府要壓實海綿城市建設主體責任,建立政府統籌、多專業融合、各部門分工協同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15、保障資金運行。區人民政府要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的統籌和投入,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優先安排資金,并納入區政府采購范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16、加強技術應用。鼓勵和支持適合本市條件的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積極做好海綿城市雨水控制與利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17、做好運營維護。項目移交后,應明確海綿城市相關設施運行維護責任主體,落實資金,做好日常運行維護,確保相關設施正常發揮功能。海綿城市設施建成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不得非法侵占、損毀。
18、加強培訓宣傳。應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加大宣傳力度,拓展宣傳渠道,爭取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改造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應聽取公眾意見,引導公眾參與,努力實現海綿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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